仔细回忆,其实上一世,沈惠惠也去过宁平县的。
那会儿沈千恩跟随绣芬回到白家,沈惠惠留在福水村每天起早贪黑,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干活。
沈惠惠没她的本事,勾搭不到男人给她钱花,每天勤勤恳恳参与福水村的摘果子劳作,亲自拿出去卖。
果子在镇上县上不一定好卖,她就拿到更远的地方去兜售,上一世雨灾的时候,沈惠惠也被困在了宁平县。
不过,运道不好的人,就算机缘摆在她面前也无济于事。
同样在宁平县,上一世的霍廷最终被苏心怜所救,可从来没听他提起过“沈惠惠”三个字。
宁平县说大不大,说小也不小,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,有缘的,不管怎样都能碰上,无缘的,擦肩而过都是陌生人。
想必沈惠惠和霍廷之间没有任何交集,整件事情都与沈惠惠没有任何瓜葛。
上一世如此,这一世肯定也是如此。
毕竟去年在宁平县的时候,沈千恩和白家卖馒头的大妈打起来,可是亲耳听到她承认,她是奉苏心怜的命令来宁平县,该干的事情都干了……
对于苏心怜的能力,沈千恩还是有几分了解的。
连她重生之后,在计划周密的情况下,到苏心怜面前都没讨得到好处,沈惠惠那个死脑筋,想从苏心怜手里夺人,简直痴人说梦。
想到这,沈千恩又是一阵火大,对沈惠惠的忌惮倒是完全消失了,只剩下对苏心怜的嫉妒。
霍廷这件事从头到尾,都和沈惠惠无关,至于什么雨灾救援……
她这一世亲临过雨灾,亲眼见识过人间炼狱才知道有多么的恐怖。
自己能活下来都不错了,还去救人,那得搭上性命才能办得到的事,沈千恩从来没考虑过,想都不想,对于这种事后得到的嘉奖和荣誉,也半点儿都不羡慕。
还有高考成绩什么的……
沈惠惠学习成绩好,她是一直都知道的,但学习成绩好有个屁用,文凭能当饭吃吗?
现成的豪门摆在眼前捞不着,难道真要靠自己拿文凭奋斗几十年??
沈惠惠有那耐心,她沈千恩可没有。
靠自己凭本事吃饭,脊梁确实很硬,但女人的黄金时期,就这么些年。
最美的时候都跑去奋斗了,等好不容易有钱了,年老色衰,这可不是沈千恩想要的生活。
不论沈惠惠学习成绩好,还是去了宁平县,她这样的女人,都不可能成为沈千恩的对手。
倒是苏心怜,运道也太好了。
上一世霍廷被她救了,这一世,还是被她救了!
老天可真是不公平啊!
越想越觉得委屈,沈千恩咬牙在内心劝说自己。
事已至此,还是别去想了。
霍廷那边虽然便宜了苏心怜,但她手里还有福水村这个全国首个百万村!
虽然比不上霍家的财富,但也是非常厉害的一股势力了。
她现在就在福水村里,必须要把握好这个时机!
想到这,沈千恩也懒得看电视了,转身快步回到福水村。
结果才刚来到村头,就遇到了李翠苗。
沈千恩爱偷懒就算了,还天天巴着村长儿子不放,李翠苗早看沈千恩不顺眼了。
原以为沈千恩躲起来避着自己偷懒,没想到才刚来到村头,两人就狭路相逢。
李翠苗冷笑一声,当即把一大箩筐的玉米扔到了沈千恩的面前。
“大小姐摘不了果子,剥玉米总不难吧。想要拿到村子里今年的份额,就必须要干活,否则村子里的好处,你们父女都别想拿!”
“就是就是!”
“尽会偷懒!”
“也不知道村长儿子看上她什么了!”
“瞧她那狐媚样儿!!”
要是以前,沈千恩肯定阴阳怪气地呛回去,然后转身就走。
别说剥玉米了,碰一下她都嫌脏。
但沈千恩刚刚遭到打击,正是心神不宁的时刻。
看着四周人望向自己嫌恶的表情,一想到自己还要在福水村待上好几年,以后还得和村民平分福水村的好处,此刻只能咬牙忍了下来。
“火气那么大做什么,我剥就是了……”
沈千恩说着,弯下身用食指和大拇指捏起一根玉米,慢慢剥了起来。
自小在农村长大,沈千恩自然见过别人剥玉米。
看那些农妇干活,一捏一抓,玉米皮就被剥下来了,再用剪刀一搅和,玉米粒就颗颗落下,沈千恩原以为自己也能这么简单的完成,直到亲自上手才发现,比她想象中要累得多!
剥一个玉米不难,难得是一个接一个,无穷无尽的玉米……
剥到后面,她只觉得只双手酸痛难耐,指甲更是快被掀起来了……
每当无法忍受的时候,一想到前世的种种,想到在电视上出风头的沈惠惠,想到运道好到逆天的苏心怜,沈千恩就咬牙忍了下来。
区区几年而已,她一定要扛过去。
不论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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