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看着午休时间马上就到了,沈千恩挎着小篮子准备下山,当即有村民将背后的竹筐往下一放,拦住了沈千恩的去路。
“怎么了,有什么事吗?”沈千恩看着眼前几个堵住自己去路,不怀好意的村姑,疑惑地道。
“你不能走。”为首的是一个叫李翠苗的小姑娘,她今年十九岁,比沈千恩要大上四岁,已经上了镇里的高中学习,是福水村目前文化水平最高的人。
李翠苗道:“别人一早晨摘了一箩筐,只有你,摘了不到十个。”
李翠苗话音落下,另外几个小姑娘也纷纷附和道:“就是就是,一早晨都不知道干嘛去了,摘了这么久,才摘了这么几个,我九十岁的奶奶摘得都比她多!”
“我们六点就来了,她七点才到,比我们晚了好久!”
“肯定在家梳妆打扮了,有空戴帽子穿裙子,没空过来摘果子。”
“这样偷懒,她也好意思。”
“太过分了。”
“不害臊。”
沈千恩听着眼前一对村姑七嘴八舌地讨伐自己,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
她死后直接重生到了十五岁,中间没有任何过度,对于沈千恩而言,她早就已经不是上一世那个十五岁的小姑娘,而是已经完全适应豪门生活的大小姐了。
要是以前,这么一群又脏又土的村姑,别说站在她面前了,连被她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。
她在白家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,这种摘水果的活动,她一开始压根就不肯来。
太阳那么大,大早晨地开始摘果子,除了吃饭之外,别的时间都站在太阳底下暴晒,一直到太阳下山才能收工。
被这样晒一天,别说被晒黑了,皮估计都得晒脱一层,不知道养多久才能养回来。
这样的采摘,要持续好几天,而最终分到手里的钱,平均一户人家不到五块钱……
她上一世随便买一包卫生巾都不止花五块钱,现在在福水村,辛辛苦苦劳作好几天,就赚个五块钱,她疯了才要听村民的指挥。
要不是沈勇天天在家里念叨着要把她卖掉,沈千恩在家里实在是待不下去了,她根本就不会来。
现在即使来了,她也不可能和眼前这群村姑一样,那样粗鲁地干活。
看看她们的样子吧。
头发像大妈一样扎成低马尾挂在脖子后面,穿着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破衣服,又黑又灰,甚至还有补丁。
裤子肥肥大大的,显得人五五分,腿又短又粗。
更不用说底下的红色雨鞋,不仅穿着显老土,而且这种橡胶做的鞋子,穿在脚上闷个一天,那脚臭味光想想就快吐了……
再看她们因为专注干活,没有防晒导致被暴晒后的皮肤,从脸到脖子,到双手,都被晒得通红。
现在还只是泛红而已,过几天就会变成黑色,然后脱皮。
新长出来的肉和原本的肉形成鲜明的对比,看起来跟奶牛似的。
更可怕的是,这样过度地暴晒,会导致皮肤老化,没个几年时间,现在还十几岁的小姑娘,看起来就和四五十岁的大妈一样了……
一想到这群人最终的模样,沈千恩看向她们的目光中,甚至带着几分怜悯。
这群人,一辈子都活在这贫困的山区中,没有见识过外面的世界,也不知道外头的女人过的是怎样贵妇一般的生活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这群人甚至应该要感谢她。
整个福水村都是农民,只有她真正出去过,不仅在大城市里生活着,而且住的还是豪宅,上的是贵族学校,她见过的世面,是这群人想破脑袋都想象不到的。
一般人想接触她,都没那么机会。
现在她被迫暂时待在福水村,只要这群村民有心,从她身上学到一丁半点儿,都够他们受用一辈子了。
这样想着,沈千恩拿出自己的小篮子,将里头的果子呈现在大家眼前。
“你们摘的,都是次品,有的尖,有的扁,奇形怪状,全都是歪瓜裂枣。再看看我的,个个圆润饱满,明显生长的过程中,不论是营养还是阳光,都非常充足,才能长得这么漂亮,一看就是上品。”沈千恩道,“你们这种果子,只能一箩筐一箩筐地卖,而我这种,却是可以装进水果篮,作为包装的水果礼品卖出去的。”
“如果说你们的果子,一箩筐只能卖两块钱,平均一颗价值不到一毛,而我的,十个就可以卖十块钱,一个身价就是一块钱。这样一对比,你们还会觉得,你们这一箩筐的果子值钱吗?”
沈千恩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的村姑道:“同样的时间,有的人,可以轻松地打造精品,卖出高价,轻松赚钱;有的人,虽然勤勤恳恳,从早忙到晚,面朝黄土背朝天,但就算干一辈子,都不如别人一个月赚的钱多,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差距,明白吗?”
李翠苗等人面面相觑,所有人的脸色都十分古怪。
沈千恩一看她们这表情,就知道她们听不懂,忍不住摇摇头道:“愚不可及,无可救药。”
说完,她提着小裙子准备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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