细腰长腿,说他是刚下t台的模特也不过分。
陆南之疲惫的双眼亮了一下,小跑到了他身边,“你怎么来了?”
她的视线刚好落在斯庭的胸口位置,耀眼的家徽晃了她的眼。
陆南之不可思议地抬头看着斯庭,又看了看他身上佩戴的家徽,“你……这、是怎么回事?!”
“就是这么回事。”斯庭得意洋洋地一把抱起了陆南之,当街深深吻了下去,“恭喜我吧!”
crow的boss其实几乎不以真实面目示人,斯仲豪只在家族内部佩戴家徽,从不带着它招摇过市。
这是荣耀,也是危险,稍有不慎就会丢掉脑袋。
可斯庭完全不是斯仲豪那种谨小慎微的行事风格。
他带着明晃晃的太阳,去佛罗伦萨最好的餐厅,和陆南之吃饭。
他恨不得把家徽摘下来,高高举起,让路过的每一个人都看个清楚。
陆南之感觉到了斯庭很明显的亢奋,这亢奋里带着病气。
他兴冲冲地分享着今天发生的所有事,在说到把那些尸体都剁碎,全部喂狗的时候,爆发了引人侧目的笑声。
陆南之有些反胃,干呕一声。
斯庭意识到自己太兴奋了,赶紧中止了这个话题,“让你不舒服了?对不起,我不该在饭桌上说这种话题。”
他飞快地转移了话题,问道,“你呢,今天怎么样?上学开心吗?”
“不开心,”陆南之放下刀叉,喝了一口白葡萄酒,“我正想和你聊这件事,斯庭,我不想去大学了。”
斯庭灿烂的笑容刷地垮了,他沉下了脸,“怎么了?有人欺负你?”
“没有,”陆南之摇摇头,“没人欺负我,我只是不想读书了,我想和你一直待在一起,想待在别墅,想待在你身边,我说了,我想被你关起来,做你的金丝雀。”
“斯庭,我不想出门,我讨厌和别人待在一起。”
“我讨厌那些人。”
斯庭看着陆南之坚定的表情,听着她唇齿碰撞动听的声音。
神情和言语刺激着他的心,最柔软的那个地方痒痒的。
就像一剂猛烈的春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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