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廿月二十七,洛城晚春,天气还带点凉意,才刚刚入夜,街道上就熙熙攘攘挤满了人。
茶馆里,说书的老人戴着一张青面獠牙的鬼面,猛地拍了一下惊堂木。
“话说那仙山上的昆仑仙君,是天生剑骨,年纪轻轻便已至臻化境。传说他修行百载,从未动情,却在前年深秋,遇到一女子。”
“他对那女子一见钟情,想要和她结为道侣。柳仙君贵为化神,他的结契大典宴请八方来客,各路神仙,场面更是布置得奢华无比。但新娘却在婚礼当天,跑了!”
底下的客人发出疑惑:“为什么?”
“为什么?”说书人叹息一声,“谁能想到,那新娘竟是一隻狐妖!它假意嫁给仙君,原是为了他宝库里的一颗明珠,那明珠珍贵无比,能解世界上所有的疾病,更能延长修士百年寿命。那狐妖偷了宝物,计划败露,自是跑得远远的了。”
听众们发出七嘴八舌的痛骂声。
随后,惊堂木又一响,说书人话锋突兀地一转。
“而如今,那明珠正在我们风雨楼进行拍卖,只要十五个灵石,诸位都能进场看一看被仙君珍藏的宝物——进了不亏!预购从速!”
……
阁楼上,叶清把酒一饮而尽,很是不爽。
“聂老说的都是什么东西,”她低声唾弃,“别的也就算了,狐狸狐狸,说了一百遍我是兔子精!再说了,哪来这么多缠绵悱恻的故事,我是柳容时的侍女,又不是老婆。”
坐在她对面的黑发男人闻言耸了耸肩:“对啊,这世上哪有那么蠢的狐狸,偷个珠子,差点把自己都赔进去。”
叶清挑眉看他:“你个蠢狗。”
男人反唇相讥:“白痴兔子。”
“万年老二!”
“你还欠我钱呢。”黑发男人甩了甩手中的扇子,用扇面遮住下半张脸。他着装无一处不精致,手中一柄画了山水的折扇,正面上用颜体写了个大大的“钱”字。他一双含情的桃花眼微微眯起:“你对债主客气点。”
叶清在欠债的重压下低下头,她伸手揉乱自己的头髮,长叹了一口气,说:“沈城,闲话少说,新的任务是什么?”
沈城眯起眼,衝她笑了笑。
“你有没有听说过,南边有妖域?”
“有吧……”叶清怀疑地说,“直说吧,去偷什么?”
沈城把扇子合上,在手心敲了敲:“听说妖王有一条巨蛇,褪下的皮是无价之宝,你去帮我偷回来吧。”
先是仙君,又是妖王,把她当廉价劳动力使唤。
叶清伸手给他比了个中指,微笑着说:“可真是谢谢你了。”
“不用谢,”沈城很温和,“这手势是何意?”
叶清皮笑肉不笑:“是夸你英明神武呢。”
沈城也对她比了一个,说:“你也一样。”
几周后。
妖域的周边是一片密林,叶清背着个包裹,身后还跟着个眼睛上缠着白布的男人,停在了森林的边缘。
这个男人是叶清几天前救下来的。
那天,她本来只是找了棵树休息,突然听到远处有兵刃相接的声音,一路向南逼近,离她越来越近。她坐在树杈上,被吵得实在睡不着觉,低下头,就看到有人拿着长刀,正在追杀一个白衣的男人。
男人一副瘦弱的书生样子,穿一件月白长衫,眼睛上还缠了一圈白布,明显看不太清东西。他被追得左支右绌,刀尖几次险险划过他的发顶,扫下几缕发丝。可以预见,如果没人出手相救,最多不过一刻钟,他就会人头落地。
叶清看了两眼就失去了兴趣,她刚换了个姿势,打算睡一觉,就发现拿刀的那个人,看上去有点眼熟。
好像在秋城的通缉令上见过,还卖得挺贵的。
系统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不好:“清清别衝动——”
结果还是没拦住,叶清像隻小豹子一样从树枝上跳下,动作轻巧,精准地落在了那个拿刀的人身上,她的手臂缠在那人身上,另一隻手不知从哪摸出一柄短刀。拿刀的男人大惊,步履急停,刚想把背上的人掀下来,结果叶清速度更快,举起匕首,用刀柄猛敲了下他的后脑杓。
她力气不大,但角度刁钻,一下没敲晕,还像敲核桃一样多敲了几下。
几秒种后,男人像一条死狗一样瘫倒在地上,叶清把他的衣服解开,在他的内衬里摸出一个钱袋,又用一条绳子把他捆得严严实实的。忙完这一切,叶清才发现,那个穿白衣的书生站在她身边,正安安静静地看着她。他身上的白衣沾灰,却不显狼狈,腰带勾出一截劲瘦的腰,唇薄而颜色淡,听说是薄情的象征,
“你怎么还不跑?”叶清很好奇地看他,“你不怕我吗?”
书生衝她行了个礼:“多谢姑娘救命之恩。”
“我对你没有恩,”叶清认真地说,“我是抓他换钱的。”
“那也是救了我。”书生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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