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笙置若罔闻,一副快要发癫的模样。
游萧不想让他看见废了这么多纸张,便打开门,恰好看到一个店伙计经过,便将手里的筐递给对方:“麻烦帮我倒掉。”
“好嘞,客官。”
店伙计接了过去,脚步轻快地下楼,谁知在楼梯上被一个男人撞了一下,慌忙稳住身形,却没发现有一个纸团弹了出去。
男人低头捡起纸团,拆开看了上边的文字,认真读了一边,唇角露出了促狭的笑意。
作者有话要说:
苗笙:oc有了,我的文呢?(暴躁g
游萧:我不是吃醋,无锋刀灵就该是女子,对吧?
七三分舵
苗笙对着信笺发了一上午的呆, 尝试了很多次,製造了更多废掉的纸团,整个人濒临崩溃。
游萧浸湿了脸帕, 走到他身边, 先把他手里的毛笔抽走,再细细替他擦去脸上的墨痕。
“别急, 既然想不出,就随我出去转转。”他擦过那细致精巧的眉眼,看到苗笙眼睛里的暴躁,忍不住低头在对方眼睛上亲了亲。
谁知被人粗暴地搡开。
“别毛手毛脚。”苗笙恼道。
游萧不以为意, 拉过他的手, 细细地替他擦手指:“我只是毛嘴,哪里有毛手毛脚。换衣服吧, 带你吃好吃的, 再去我们唤笙楼分舵看一眼。”
“毛嘴, 你是猴子吗?”苗笙接过话茬,捏了捏他的脸, “长得倒是人模人样。”
游萧忍俊不禁:“那是因为我会七十二变。”
“那你变一个。”苗笙配合他演, “变个平生风流出来我看看。”
“平生风流”是目前他最崇拜的人, 所有艳情话本里,苗笙觉得他写得最好, 因为描述得非常细腻,语言并不是很华丽, 也不爱用生僻字词, 用最寻常的文字简单几笔就能写出浓厚的氛围感, 这对内容香艳的话本而言非常重要。
当然,正经话本里也有苗笙也有偏好的一位, 笔名就正常多了,叫“东篱先生”,长处是人物刻画栩栩如生,画面感十足,阅之犹如身临其境,情节安排得跌宕起伏,扣人心弦,看的时候令人手不释卷。
游萧拉着他回东厢:“为何要见平生风流?难不成你觉得他长得英俊?”
“怎么又默认他是男子了?”苗笙反问,“就不能是女子吗?”
游萧简直无奈:“谁家女子会写断袖的香艳话本?”
“为何不能写?女子深闺无聊,写什么都不稀奇。”苗笙拜这病弱身体所赐,饶是自己身在旅途,也能体会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痛苦,“偷着写也没什么问题。”
“女子写普通话本倒也罢了,那些男子之间亲密动作,她们如何得知?”游萧不认同,提出反驳。
苗笙被他拽着脱掉外袍,露出隻穿着单薄里衣的瘦削身体,得意道:“要说你不懂诗意就是不懂,很多东西都是想象的才美好。”
“可那不真实。”
“真实可就不美好了!”
再辩几句估计会吵起来,游萧及时闭了嘴,看着站在眼前的苗笙瘦得肩膀尖尖戳出来,骨感又漂亮,锁骨深深凹陷出了一个小窝,若是里边盛满琼浆玉液,简直令人想要舔得一滴不剩。
他忽然明白了什么叫“想象的才美好”,因为可以不受约束。
若是自己现在提出这种要求,估计会被苗公子打成猪头。
游萧忍不住笑了笑,把苗笙领子收好,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内袍给对方穿上,系好腰带,又拿出宝蓝色的厚实外袍替他披上,最后拿出了亮银色的披风裹在最外边。
穿戴整齐,他左右端详,将人按在桌前,替苗笙把凌乱的发髻重新梳好,用了一个银色发扣,跟披风相映成趣。
亮银色显得苗笙气色非常好,白里透红,神采奕奕。
“唔,不错,特别好看。”游萧评价道。
苗笙斜了他一眼:“我发现你还挺有控制欲的。”
“此话怎讲?”
“现在我穿什么衣服梳什么发髻都是你说了算。”
游萧挠了挠鼻尖:“毕竟平时都是我在看你,恰到好处的徇私不算过分。”
“呵,恰到好处。”嘴上说归说,苗笙倒是也没提出异议,而是伸手捋了捋他的头髮,“那你怎么穿能由我决定吗?”
游萧想了想,谨慎道:“你想我穿成什么样子?”
“嘁,一听你就不乐意,可算了吧!”苗笙就是试探他,其实自己才懒得想。
临时出门吃好吃的,没来得及预定府城里最好的馆子,又正是午饭时间,估计去了也要等座,于是他们去了另一家也算不错的,三楼贵宾座还有张空桌。
所谓贵宾座,其实就跟一层大堂做出区分,在楼上同样也是大厅座位,但桌距很远,中间还用屏风隔开,相对具有私密性。
或许随着怀胎日久,苗笙最近的孕吐反应稍好了些,没有最初那么强烈了,食欲也恢復了不少,游萧便给他点了这家店的招牌菜,看他吃着开心,自己也放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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