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色蒙蒙亮时,秋风稍止。
被人轻轻推醒的李破,从地上一跃而起,大大伸了一个懒腰。
他抬头望了望天色,“传令,全军上马,准备接敌。”
“传令给尉迟恭,步群,让他们各带四千人于阵后,可自行决定攻敌方向,兼有督战之责。”
“传令给罗士信,让他带兵突前。”
“传令刘敬升,王智辩,让他们各领左右两翼,随中军向前。”
“传令给薛万彻,让他领中军前锋,随于罗士信身后。”
“阿史那吉乎。”
“末将在。”
“你掌中军大旗,但有疏忽,立斩不赦。”
在传令声中,大军苏醒了过来,军卒们习惯性的再次仔细检查铠甲,马具,刀枪,然后在军官的催促下翻身上马,聚拢了起来。
大军在变换着阵型,当天色渐亮,一排排身着半身甲的骑兵,已经整整齐齐的排列在草原之上。
肃杀之气随之大起,因为全军上下都知道,战事就在眼前。
对于普通兵卒来说,新兵可能会有所不安,可老兵就不管那么多了,什么战略战术,在他们心中都行若无物。
他们只知道,随在将领们身后,杀上去就成了,如果能活着熬过一场场战事,再蠢的人也能弄个一官半职出来,这不光是自家妻儿收益,而且到时候在这样的战场之上,他们存活的机率就要大的多。
前方,突厥人的营地隐约可见,距离并不算近,可对骑兵而言,却又近在咫尺,带领他们的将军很英明,这是这支骑兵大军中每一个人都应该感到庆幸和幸福的事情。
作为一个群体,杀戮的气息在这一刻迅速传染,一双双眼睛中,都慢慢浮上了血丝,所有的疲惫和寒冷,在此时皆都不翼而飞。
热血在心头涌动,沸腾,不由自主便升腾而起的暴虐情绪,在不断的冲击着他们的理智,需要赶紧释放出来。
李破静静立于中军大旗之下,心中满是骄傲。
他确实应该骄傲,在草原这样的环境当中,他还是能带领大军,给敌军以突袭,而非是面对面的跟敌人杀做一团,这是他领兵才能最直接的体现。
突厥人的营地依旧安静如初,连续一天多的行军,让他们消耗了一些体力,当然,作为东方汗账下,最精锐的骑兵所部,这不算什么。
可精神上的放松,两晚的狂欢,以及酒精的作用,却让他们在这个时候还沉睡若死。
他们的大意,会让他们付出怎样惨重的代价,随后便也知道了。
大军各部纷纷回报,准备就绪。
和以往很多次一样,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演说,也没有再做多余的考量,李破深吸一口气,缓缓抽出腰间钢刀,高高举起在头顶,猛然前指。
瞬间,低沉的号角声,传遍全军。
魁梧如熊的罗士信,猛的抽出钢刀,呼啸一声,催动了战马,同时也奏响了这一战第一个有力的音符。
作为李破麾下悍将中的最勇猛无畏的一个,在这个时候,他只想痛饮突厥人的鲜血,补上自己来到代州之后,一直缺少的很重要的一个短板。
他要冲上去,砍下那个什么克鲁护设的脑袋,就像前些时砍下窦家小儿的脑袋一样,立下此战第一功。
成长于动乱之中的他,天生好像就为战争而生,也是战争培养出来的最为凶残的野兽。
随之一排排的骑兵,催动了战马。
大军开始向前涌动,先是徐徐向前慢跑,接着逐渐加速,并进入疾驰的节奏当中。
隆隆响起的马蹄声,终于成为天地间唯一的主音。
彪悍狂野,满身杀气的代州骑兵,斜斜举起钢刀,反射着清晨的阳光,让这里成为一片移动的刀林。
大军发动攻击的同时,突厥人终于被惊动了。
经验丰富的突厥战士,猛的从地上跳起来,有的直接跳上马背,向声音响起的方向张望,有的则慌慌张张的窜出帐篷,嘶吼着问同伴儿,是谁吹响了号角,又是谁率人出去了?
克鲁护从梦乡中惊醒,昨晚喝的太多,如今头痛欲裂的他,本能的感觉到了不对劲儿,只是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。
他的护卫闯了进来,“将军,是敌人,很多敌人在向我们冲过来。”
克鲁护一下跳了起来,危险的感觉随之而来。
他一下便将铺在帐篷地上的毡毯撕破,姿势难看的趴了下去,于是,他的眼睛猛的睁大到了极限,好像要裂开一样,没错,很多的骑兵,好像从地里冒出来一样,已经快要杀到他们身边了。
不可能,这是克鲁护的第一个念头儿,在草原上厮杀了这么多年的他,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诡异的事情,如此多的骑兵,靠近他所率领的大军这么近了,竟然才被发觉。
这是很难想象的一个事实。
可下一刻,他将所有的不可思议都抛到了一边儿,作为这支突厥精骑的统领将军,将无数敌人的头颅砍落的突厥勇士,他是不会像羊羔一样带着敌人的钢刀斩落的。
此时,阿史那可丰也
传统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