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色100的行径路线掌控在驾驭它的人手上,虽然是我的车,但每次都是陈洁奇载我,这是他坚持的男子气概。这次要赶回去斗牛比赛,骑车的人当然也是他,平常都会直接载我回家再自己走回家的陈洁奇一改以往风格,很赶,赶得像是要衝进厕所解放。先是飆回他家,要我在门口等他一分鐘,但他用50秒的时间,换好运动衫、运动鞋,气饱饱的篮球就夹在他腋下。
接着回到我家,黑色100被乖乖的停放在屋簷下休息,陈洁奇就守在我的房门口,熟练的做着暖身操。
「等一下!难道你也要我用50秒换好衣服?」
「如果可以当然是最好。」
我在他面前甩上门,然后才大声的说:「你慢慢等。」
我打开衣柜,瞪着一堆小礼服、洋装,虽然说以前是篮球校队,不过大学时期完全没有再碰过篮球,而且我怎么知道现在还会有机会打篮球,甚至是斗牛啊?我挤进衣柜里翻来覆去,总算找到一件运动裤,至于上衣,就平常穿的居家服吧。
「花飞,再拖拖拉拉下去,天就黑了。」门外异常兴奋的傢伙没耐心的催着。
我对着门扮鬼脸,把半长不短的头发扎成小马尾,对着全身镜转了一圈,发现如今在镜子里的女人跟曾经的高中校队已成了对比,以前引以为傲的肌肉,现在是松软的笑掉别人大牙,勉强能欣慰的是投篮的感觉还能靠想像模拟而出。
不过陈洁奇怎么那么有把握?大一的体育课展现非凡的带球上篮,这意思就是说他常打篮球囉?可是这整个暑假从没见他打过啊?
不对,我们这个乡下村子哪里有小篮球场?我不知道的篮球场……就是说他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有在打篮球?
我有种作茧自缚的感觉啊!
「花飞,快一点,再慢就天黑没办法斗牛,没办法分出胜──」我门一打开,他立刻闭上嘴。
他笑着催促着,一边领着我走,一边留意着我。
「先说好了,虽然我们是在公平的规则下斗牛,但实际上,这先决的条件,也就是我没有运动鞋只能穿帆布鞋的劣势下,如果我赢了,那就是我宝刀未老,如果你赢了,那你也就是赢了那么一点点,没什么了不起的。」
「只要我赢你就行了,反正赢一点点也是赢。」他信心十足的模样,倒像是还没向我告白以前的陈洁奇,青春洋溢。
不过我绝对不会说,跟我交往后的陈洁奇反而是变了个人一样的这种话。
「谁输谁赢还不知道!」我不屑的呛回去。
其实小篮球场没有很远,只是它位于村子最北边,可说是最蛮荒的地方,我完全没有去过,即使小时候有,现在也是毫无印象。
我们刚抵达,正好和打完球的小学生擦身而过,他们和陈洁奇热情的打招呼,还人小鬼大的调侃我和陈洁奇是要来打篮球约会。不对,我们是来钉孤枝的!
我环视篮球场一圈,得出一个结论:「这篮球场还真的是很小,只有半场,又是水泥地,白线也模糊不清的。」
「这里很好啊,最外面那颗大榕树最适合打完球去乘凉了。你连这个也不记得了吗?」
「我小时候真的来过这里?」
「就是你教我打篮球的啊!」陈洁奇把玩着篮球,虽然我还没抱到那颗篮球,但那上面无数的刮痕以及掉漆都直接说明那颗篮球有多么的老。
「你从小时候就很喜欢打篮球,还说一个人打篮球很无聊,所以老是要比篮球还瘦的我来陪你玩,因为是水泥地,所以跌倒就一定会出血。你的右膝的疤痕就是那样来的,我的左膝也是。」
陈洁奇抬起他的左膝,上面的确有疤痕。原来全是这水泥地害的!
我扑上前去,飞快的抢走篮球,忿忿地说:「哦!所以你老早就知道我会打篮球?」
「是你自己忘记的。不过我不知道你是高中校队呀!」
「算了,不用多说了,我们开始吧!」我一掌打在篮球上,熟悉的球感回来了一半,但只有一半而已。
「不行,你要先暖身才可以。」
太阳已经快落下了,这篮球场太偏僻,一到晚上,即使是靠着微弱的路灯,也一定是凄凉阴暗的。陈洁奇跟着我一同做着暖身,看他老练的模样,该不会他高中也是校队之类的吧?
「一分决胜吧,猜拳决定谁先谁后!」
最后决定由我先攻,这球感回来与否虽然跟胜负习习相关,不过战术也是重点,既然他擅长带球上篮,那我就不会让他拿到球。
我缓慢的运球,陈洁奇立刻就欺身上前,利用身高优势并採取紧迫逼人,一不小心,球就好像快被抄走,那一剎那,我那小小的心脏异常的迸动,真是惊悚万分,不过我发现球还在我的手边,即使是他速度佔上风,还是没能一举得逞!
「来啊。」我挑衅的喊着。
陈洁奇很专注的盯着球,我一下子往左一下子往右,虽然球没被抄走,我仍然无法前进,他就像是棵扎了根的大树,无论我运球运得多快多么难以捉摸,他总像伸长触鬚的大树,一一把我挡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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