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天,她接到了左佑的电话。
电话里,左佑说警方对邹立予以十五日行政拘留。
十五日?
行政拘留一般是七日起,最多是十五日。
一般情况下,考虑没有实质性伤害,顶多是进行批评教育,或者在警局一方给另一方当面道歉。
如果当事人不肯罢休,或是像左佑说的找找关系,顶多也是七日拘留,怎么会一下子拘留十五日?
秦思人有些疑惑,但既然警方给与的处罚,那一定有道理的。
思及此,她心里暗暗爽了一把。
不赖,她可以安静一段时间了。
至少半月内她是安静的。
但没想到下班回到万佳云都公寓,在楼下看了大伯母梁雪琴。
一见面梁雪琴就冷着脸责骂起来:
我见过没良心的,就没见过你这么没良心的,是,我那个弟弟是有点不着调,但你说你至于去报警吗?啊?
他不就是没钱了,找你借点儿?你不想借可以不借,你至于报警,把他送去拘留?
秦思人抿了抿唇,开口:至不至于,您可以问问他说过什么?做过什么?或者也去警局问警察叔叔。
你少给我来这一套!
梁雪琴听都不听秦思人,直接挥手臂,嚷嚷:我告诉你,秦思人,你就是个白眼狼。
喂不熟的白眼狼!
枉我和你大伯吃喝拉撒照顾你这么多年。
看着梁雪琴一幅恨恨的模样,秦思人没有说话。
她没什么可说的,因为从任何人眼里看她都是受照顾大伯一家的那一个。
她的父亲赌,母亲改嫁,弟弟生病。
她又没有学费,人家大伯一家好心,照顾她。
她该知恩图报,该感激。
也确实,她应该感激,不然她上不了学,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她每个月能拿到谷梅寄来的钱的基础上。
如果谷梅有一个月不给她寄钱,或是寄晚了,她就只有吃剩饭,受冷眼的份儿。
而这样,在别人眼里,她还要去感激,无条件的感激。
稍有一些怠慢,哪怕态度有一点恶劣,就会被冠上不知好歹不知感恩的帽子。
行了,明天把案子撤了,说是误会,这事就这么过去了,我告诉你,施施的婚期在即,你别在这个节骨眼上添乱。
梁雪琴说完就转身,添乱,你试试!
秦思人没有反应,只是愣愣的:
梁施施要结婚?跟迟郁?
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上的楼上,怎么洗的澡,怎么到的床上。
只知道身子轻飘飘的,她想跟迟郁发信息,但最后没有勇气。
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内,各娱乐网站头条都在炒迟家那位不婚主义的公子爷要结婚的消息了。
一天两天,三天
整整三天这件事占据热榜榜首。
当事人迟郁没有出现,而关于迟郁所说的大礼也没有出现。
后来,秦思人回过味来。
这不就是大礼吗?
一份超级大的大礼!!!
呵,原来是这样,原来是这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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